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碎言 村子里的年轻人都去了城里,不在乎这个城有多大。
叔叔家的孩子们都在城里买房了,结婚了,叔叔们一辈子努力在村里给孩子们盖的房和院子,现在只有他们自己住着了,新房慢慢变成了储存城市和乡村货物的地方,人的气息被传送和收获回来的物质替代了。走在村里,连狗儿也出中老年的味道了,即使瘦的皮包骨,也还是迈着懒懒的步子,似乎一副爱死死爱活活的味道。我说不准自己是不是个城里人,山沟里长大,大城市里的青春岁月,小城镇里的生存时光,可是,我却似乎很享受村子里这份中老年气息的懒散沉寂,而无法将城市做了风景解读。
带着相机很努力地去寻找城市风景。在公交车上从起始站一直晃到终点站,又从终点站晃回起始站,街道,整齐的法国梧桐和高贵的银杏,落叶和黄叶以自我的方式诠释着秋到冬的过程,我却无法举起我的相机,我找不到切入点,那种吻合了我心的风景感受的切入点。喜欢骗骗拍的城市,他能将一个站台牌也拍成一种风景,一双赶路的脚也拍成故事;喜欢小宝贝爱上了汽车,这个切入点让他镜头下的城市汽车成了一种风景,我却在这个小城市里丢失了自己看风景的思绪,一种无奈的况味涌上,就像面包师永远不吃面包了一般。
整个城市是崭新的。
一个城市可以这样建设,彻底的丢掉旧的,彻底地开创一个新的。走在老城,只剩下一条街道上的树还有些历史的沧桑风采,想到了一个家的搬迁,总是有很多的物件记忆着历史的点滴而不忍丢弃,而城市的“家长”是常换的,自然没有了这样家的情结,丢弃一点记忆就是了自我的功业,创造一点新的似乎才叫做伟绩,不知道如我们这样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,怎样去寻找一个城市所给与我们的情感上的认同感,归宿感。每次出远门,车到了城边看到那些熟悉的建筑心里会有一种轻松和温暖,现在常常车都开到家门了,街道依然陌生,一种茫然失落,不知道自己竟然生活的几步之内已经全然是了一个陌生的世界。
镜头在思绪里不愿意停留,那些似乎不是我要寻找的:鳞次栉比的小商店,一样宽窄的门脸,一样宽窄的广告牌,还有那色彩完全一样的连锁店,四个银座,六点娇点,无数个三利早餐,冯老三豆腐脑店都开了数家,一切都在重复,只重复出了城市的陌生,重复不出一种感受的全新,在这样的重复里,丢失了曾经的味道,也找不到未来的想象。比肩接踵的小区悄然站立,总在热卖,总在涨价,人的欲望也总在攀升里寻找自己的味道,似乎城市给与人的就是这样的自我,不知道贷款,不知道虚拟世界,不知道泡沫,不知道欠债,不知道想的总比挣得多,你就不是个城里人,首先放弃的就该是“地里长多少,我们就吃多少的”农村思维,大家都做了城里人,即使在农村也找不到了曾经的炕,三十亩地一头牛,老婆孩子热炕头,已经成为了历史,不知道会不会成为一种未来的向往,据说,现在又时尚在家里盘一个炕,然后可以用气让炕热起来,只是我不知道那还叫不叫炕。
我在北国的秋里感受着一种燥,唇是干裂的,皮肤是干燥的,心绪似乎随时想点燃。
身边走过的是一样鲜亮的服饰,名牌和假名牌谁也不比谁差,浓妆艳抹的并不比素面朝天的低贱,朝九晚五的也不一定比夜里上班的高贵,匆匆脚步的和悠闲逛荡的不一定谁数钱数到手软呢。存在就是合理,合理就是合法!不知道谁发明了这样的一个逻辑思维模式,于是,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认为自己是存在,自己是合理,自己自然也就合法。真要被法办了,不是自己的错,只是自己有点倒霉。这个世界唯一的好处就是让每一个人不是在自卑里丢失自我,而在自恋里找不到了北,让我想起穷时候的一句渴望“撑死总比饿死好”,同样是自我的丢失,自恋和自狂似乎是精神的一种饱满,自卑自怨自然是一种精神的饥饿和困顿了,我也渴望在自恋中丢失自我!就如这个膨胀了的世界,膨胀的城市。
阿福说我“非主流”,并且还说了句“好”,这让我快乐的有点丢失了自我。一生都在寻找主流,总怕自己跟不上“人民大众”,现在竟然可以把自我的非主流当做“好”,真是不敢想象。可我相信阿福,因为阿福在我心里是年轻的代表,我愿意相信年轻就是未来,正如当年鲁迅先生在进化论影响下总相信未来的就是好的一样,先生最后接受了阶级论,而我却生活在一个消灭了阶级的时代,自然我可以坚信阿福,坚信他说的“好”。可我还是迷茫,因为阿福不种菜,我却喜欢种菜,阿福一定在农村有地也不种,我却日日想去村里买地种菜;阿福拍摄的曾经是个老去的城市,我的曾经却丢失了,不知道是城市还是山沟……我想去问问阿福,他心里的未来还有农村吗?那个农村是个什么样子呢?我继续相信那就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未来。
我只感觉城市是一个巨兽,正在吞食着农村,正如阿福想认我做“干姐姐”,我不知道是不是年轻的渴望在吞食着苍老的真实,可我愿意相信年轻的未来,虽然迷茫。阿福,我愿意做你的姐姐,无论是干的还是湿的,年轻就总是有希望的,对吗!
说话 正在看韩剧,为一对爱人的误会揪心揪肺的,大宝贝推门回来,带着一身寒气,边换鞋换衣服,边歪着头看着电视,衣服没换完就评论开了:“傻吗,那女的干嘛不说啊,说出来不就知道了吗?”我小眼怒目举起手来做了一个立刻旋转消失的手势,跟这个情商等于零的家伙,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和他争辩,否则正中了他的奸计,遥控器一定失守,电视一定转频道,况且和他讲这样的情情爱爱的永远也讲不明白。那天说他情商为零,他还狡辩说:“你不是前一段时间夸我情商有所增长吗,怎么又成零了。”我笑着说:“那是因为原来你的情商是负数。”笑傻。
忽然想到,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了有时是不需要争论和辩解的?就如此刻,大宝贝真的独自到那个屋去做自己的事了,我却有了一种失落感,似乎又很希望他能出来逗着乐的和我狡辩一番,似乎那才是了生活的情趣所在。两人生活在一起二十六年了,日日就是那么些琐碎的事事务务的,彼此的性格脾气长处短处又都很是明白,如果想要不解释、不申辩、不狡辩、不逗趣、不制造些曲折伏笔的,那大约可以三年都不说一句话,什么事也都做到位的。这样想来,生活其实很多时候就是在说些废话,就像女人,活到八十还会努着没牙了的嘴问:“你到底爱不爱我?”其实心里也知道,爱和不爱都到了这个年龄了又能怎样,可这样的话还是要说的,说者是一种情趣,回答者自然也要把这当做一种情趣,而不是精神折磨才好啊。看来,人很多时候还真该糊涂着点,别那么清楚地知道结果,还要那么执着着点,不要太清楚地知道每一步大约是怎样,这样生活才有了情趣和期待的美好。
于是开始追寻自己这种“不需要解释和争辩”的思维是怎么产生的。似乎该是从工作中来的,平日里不在乎别人的眼神议论,也不屑去和人解释争辩,常常吃点功名利禄上的小亏,奖金少了百八十元的,活比别人干的多点,也从不放在心里。似乎还不错,在自己是一种精神上的超脱,在别人看来你有些清高,也不算什么坏事,况且因了自己这样的品性,也很少有人能从这些事上拿自己一把,无意识地逃过了一些在众人看来是“劫数”的小灾小难的,所以工作了近三十年,脑子似乎还干净如水,偶尔大宝贝带去酒宴,也总是先对众人声明:“别理她,她什么都不知道。”我也就权且埋头吃我的,不插话只微笑,酒场礼道真不懂,可每个人的品性看个八九不离十却是我的独门功夫,回到家中点评两句给大宝贝听,他也直点头,夸我有些神。不知道喜欢文字的人就是喜欢人,喜欢人的人自然要知人,也算是一种别样的敬业吧。
我想,还与我没有朋友的生活习性有关吧。自从大学毕业,似乎就没有了那种生活工作都互相交流沟通的朋友,学生和学生辈的同事,毕竟是另外一种交流方式,这种方式让我很多时候没有天长地久的责任感,毕竟他们年轻,他们会在我身边三五年,然后就远走高飞,心理就没有了希望他们彻底理解的愿望,自然很多时候也就不在乎他们一时的误解或者是沟通障碍,这个不在乎带来的就是不申诉、不辩解、不解释、不说明、不表达也排解,长此以往,思维在这方面就开始萎缩,功能消褪。好处是,自我意识强烈,站直了不容易趴下,不受外人主宰,可是,现在让我后怕的是,这样的思维方式,开始走进我的生活了。
老爸爸冲着我叨叨了一上午的表弟,我始终微笑着说:“对的,对的。”自然里面有不对的,可是我觉得解释没什么用,可我没想到,老爸爸是不是会感到我这样的方式,少了从前和他争辩的生活快乐;小哥哥已经向我吹嘘了一个月他那二百多平米的大房子了,我是最不喜欢大房子的,我为什么却一直微笑着说:“好”呢?小时候整天和他顶嘴似乎更亲切……现在竟然这样的不争辩都延伸到大宝贝身上了,好可怕,再这样下去,大约我的生活也要开始淡漠和缺少情趣了,一身冷汗。
“大宝贝你出来,我告诉你那个女的为什么不跟那个男的说,那是自尊,你知道嘛,那是女人的自尊。”我突然高八度地喊了起来。
“什么自尊啊,俩口子了,哪有那么多贼毛病啊。”大宝贝可是个随时都扎起毛发的刺猬,有机会那是一定要“战斗”的,我一逗,他立刻就出来了。我心里暗喜着说:“人家那不是还没成俩口子嘛,正在恋爱嘛。”
大宝贝插着腰站到我身边和我一起看着电视说:“只要想结婚的恋爱,就是俩口子,就没那么多什么自尊不自尊的,你们女人就是麻烦,就像你吧,想要我送花呢就直接说嘛,要的玫瑰就不是玫瑰了。”
我一下跳了起来:“我说,你的情商还真有问题啊,要的玫瑰就不是真心的。”
“怎么可能不是真心的,不是真心的,就是你要我也不给你买啊。”
“你既然真心想给我买,为什么还要我张嘴要,你主动会怎样啊?”
“就是啊,这不又转回来了,你说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啊……”
“对啊,为什么一定要母鸡先下蛋,你不会先拿个蛋来孵母鸡吗?”
“公鸡会下蛋吗?”
“那是赵本山家的公鸡啊。”
“赵本山都生病了还养什么下蛋的公鸡啊?”
“今年春节咱不看春晚行吗?”
“那你想干什么……”
品菊
真实的花,总是给我意外的感受。
先是那荷花,当面对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荷塘,看荷花点缀其中的那个瞬间,心里突然涌起的是一种孤独感,因为发现其实荷花竟然都是独自站立在田田荷叶中的,而小时候得到的“并蒂莲”的概念,现在才发现似乎不很正确,尤其是荷与荷之间的距离也不像别的花那样紧紧相挨,而是距离较远地彼此相望,让人心生一点寂寞和凄凉之感。于是劝慰自己,也许是因了荷过于的高洁和自爱,所以必须守着一份孤独,正如那月,人在高处不胜寒,花之美丽也如此吧。正如那并蒂莲,只是一种奇迹时才让人们珍惜,才是一种同心同根同福同爱的象征,又如了那四叶草,在万片三叶草中找寻到一片,这样的幸运才是四叶草的魅力。
又如这菊。本认为菊最地道的就是那黄菊,一抹纤瘦,俏立秋风,一点寂寥,一点落寞,自然就想到了南山下的陶老,拄一柄锄,翘几跟倔强的胡须,任秋风吹着脊梁,就那样铮铮地站立着,饥寒交迫薄酒难得,活着自我的一份味道,那才是真正的“宁可枝头抱香死,何曾吹落北风中”。这样的菊,从花之品味上似乎谈不上艳丽,而从人之格调上却是上品,所以菊在心里,一直是品质超越“花质”的。
生活里喜欢用人记忆花,正如当年一句“暗香浮动月黄昏”从此用梅花记住了山口百惠的浅笑,而和菊花一起留在记忆里的是徐静蕾,“人淡如菊”,就这四个字,似乎还是将菊和人相连,还是没有展示出菊花的花之美。只是我在心里常常咀嚼到,徐静蕾还真是说不上美丽,可就是那种味道别样,看似淡静,其实背后是一种自我的独立和不屈从的倔强。看《将爱情进行到底》,就那么一张淡淡的普通的小脸,就那样一种纯纯的笑,背后的一种痴情和坚持让人感动。后来看到了她的导演作品,更是感到了她表面淡静背后的刚性。无论是《我和爸爸》里的那个小丫头,还是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里的那个女子,都让我看到了菊的味道,犹记得十八岁时沉醉在茨威格的这篇小说里的那种青春的感动,正如了徐静蕾改编所诠释出来的味道,心有戚戚。于是每每见到了菊就会想到徐静蕾,心里还想,其实徐静蕾也很美,就像菊花一样,细品起来也是一种别样的美丽,并不只是淡而寡味的只能以人之品来增加自我的花之质的。
坐在浩大的办公室里,望过去是整齐的书桌和杂志,每个周一把上周的旧杂志换下来,把一周的新杂志上架,看着那些所谓的“旧杂志”,其实一周没有二三十个学生翻阅过,心里就为那些文章落寞,更何况想到那些杂志里的好文章,是多少文人写者情思涌动时精心写出来的,寄托着他们的梦想和期待,现在落落地就这样堆积在我的桌前,心有不忍,我就会再一本本地翻看着目录,挑选出一些适合学生阅读的放在手边,安静的一篇篇地看着,喜欢的加上纸条,写上页码数,等复印到了一百多页再送到学校印刷厂装订成我的《读点》,分发到各班去,希望以我的再选择能节省点学生的时间,直接阅读到一些精品,更希望能通过我的选择,让一些文人的情怀多一次走向读者的机会。这个工作很安静,偌大的图书楼上偶尔传来人说话的回音,偶尔还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和喘息,杂志上的文章不深奥,感受不到思维的艰涩和困顿,就那些随着翻动书页的声音蔓延着思绪,心安静地不知道了晨昏,一点懒散的喜怒哀乐着,跟着文章,是别人的情感,偶尔感动,似乎又成了自我的情感……突然感觉这样的安静很好,心在文字的世界里其实已经悄然绽放,舞动着一点烂漫,一点恣肆,一点随意,一点放纵,一点逃避,而生命也在自我确定的一点意义里,就这样慢慢走进秋天,于是,就想到了菊,这是菊的成长过程吗,是菊盛开的一点品味吗?
镜头里的这菊像极了烟花,我颤抖着手一直在心底问:“你可是夜的烟花掉落人间,你可是烟花的瞬间想来到这人间化作天长地久,今年去了,明年秋来你还来,你来到这个世界是不是想告诉我,菊在静谧里也可这样盛开。”
我愿生如秋菊之静谧恣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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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的阳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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